長春市承裝修試全自動閃點檢測儀
*條 為規范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申請及審查,
依據《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電監會令第28 號)以及電力行業有關標準,結合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管 理和電力施工市場實際,制定本條件。
第二條 本條件適用于全國范圍內承裝(修、 |
可證的申請、變更、延續等許可事項。承裝(修、 |
試)電力設施企 |
試)電力設施許 |
業在施工經營過程中,應當根據國家標準、電力安全生產等法規要 求,按照工程實際需要配備與施工經營活動相適應的機具設備。
第三條.各等級承裝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所需施 工機具設備條件包括運輸工具,桿塔組立和架線設備,絕緣油、氣 施工設備,壓接、焊接和切割設備,測量、試驗及動力設備。(詳 見附件1)
第四條 各等級承修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所需施 工機具設備條件包括運輸工具,線路維修施工設備,絕緣油、氣魂 工設備,壓接、焊接和切割設備,測量、試驗及動力設備。(詳見 附件2)
第五條 各等級承試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所需施
工機具設備條件包括高壓發生設備,電氣測量儀器,絕緣油、氣試 驗儀器,常用儀器儀表。(詳見附件3)
第六條 條件中要求的各項施工機具設備應為承裝(修、試) 電力設施許可申請人自有,不得租賃或借用機具設備申請許可。
長春市承裝修試全自動閃點檢測儀
(一)測試前的準備
1、本儀器為自動儀器,在使用本儀器前應仔細閱讀使用說明書。
2、仔細閱讀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GB/261-2008,了解并熟悉標準所闡述的試驗方法、試驗步驟和試驗要求。
3、按GB/T261標準所規定的要求,準備好試驗用的各種試驗器具、材料等。
4、檢查儀器的工作狀態,使其符合說明書所規定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
5、檢查儀器的外殼,必須處于良好的接地狀態,電源線應有良好的接地端。
(二)儀器安裝
1、打開儀器包裝,檢查儀器有無破損。
2、按裝箱單核對儀器型號及配件。
3、檢查儀器無誤后方可進行儀器的調試。
(三)機器開機準備
1、將儀器平穩的放在儀器臺面上,電源線插入本儀器的電源插座。供電電源應有良好的接地端。
2、液化氣或乙炔氣經減壓閥接入氣源插孔內并檢查是否漏氣。
3、試驗油杯用石油醚清洗干凈。
(四)試驗步驟
1、打開電源開關,顯示屏顯示產品名稱。見圖3
按功能鍵分別進入個功能界面,下面介紹各界面功能。
⑴ 歷史數據界面
按歷史數據界面鍵進入圖4界面。該界面紀錄試驗次數、日期、試驗杯數、試驗序號、閃點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