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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標準】為推進長三角區域環境標準一體化,根據《關于下達2021年第二批長三角區域地方標準制定項目計劃的通知》(滬市監標技〔2021〕918號)要求,浙江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組織起草了《重型柴油車排放遠程監控數據評價要求(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
長三角區域作為我國經濟發展最活躍、開放程度最高、創新能力最強的區域之一,在國家現代化建設大局和全方位開放格局中具有舉足輕重的戰略地位。中央把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上升為國家戰略,制定了《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規劃綱要》。近年來,長三角區域三省一市充分發揮協作機制平臺優勢,在跨界河湖的綜合治理和保護、船舶和機動車污染防控、
固體廢棄物的處置和利用、流域環境風險防范等多個領域開展協作,推動區域大氣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積極成效,區域生態綠色一體化相關工作進展良好。但同時長三角區域作為資源開發強度高、生態超負荷運轉的地區,生態環境具有較大的脆弱性,區域生態環境治理的成效還不夠穩固,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仍然面臨諸多挑戰。
當前我國大氣污染形勢依然嚴峻。據統計,2016年全國車用尿素實際消費量僅占理論需要量的1/3左右,在 NOx 排放控制裝置失效的情況下,國五重型車 NOx 排放比國一黃標車的排放狀況更惡劣。鑒于重型柴油車對空氣質量較大的影響以及當前監管環節較為薄弱的現象,急需加強監管的技術支撐。我國在2018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 中就提出開展柴油貨車超標排放專項治理。由于重型車保有量以及過境外埠重型車流量較大,全面開展重型柴油車專項治理不能完全依賴執法人員的現場監管與排放測試,因此,采用遠程排放監管系統能夠有效滿足主管部門的需求,通過重型車遠程排放監控,實現排放監測,超標預警,精準定位,現場執法,極大提高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重型車排放監管的監管效率。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本文件由浙江省生態環境廳、上海市生態環境局、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安徽省生態環境廳提出并歸口。
本文件參考GB 17691-2018 重型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 18285-2018 汽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雙怠速法及簡易工況法);HJ 1237-2021 機動車排放定期檢驗規范;HJ 1239.1-2021 重型車排放遠程監控技術規范 第1部分 車載終端;HJ 1239.2-2021 重型車排放遠程監控技術規范 第2部分 企業平臺;HJ 1239.3-2021 重型車排放遠程監控技術規范 第3部分 通訊協議及數據格式等規程編制。
本文件規定了重型柴油車排放遠程監控數據評價的基本要求、技術評價要求、免于上線檢測判定等內容。本文件適用于最大設計總質量超過3500kg的柴油車、氣體燃料車,包括混合動力柴油車,混合動力燃氣車的遠程監控技術評價。
一般要求:
1.重型汽車上安裝的車載終端性能應符合 HJ 1239.1-2021 中的相關要求。2.重型汽車上安裝的車載終端的通訊協議和數據格式應符合 HJ 1239.3-2021 中的相關要求。
有效數據要求:
1.應是在環境溫度為-7℃~38 ℃之間,大氣壓力大于 91.3kPa 時獲取的數據。2.應是在發動機冷卻液溫度大于 70 ℃時獲取的數據。3.應是數據項中不包含故障碼的數據。4.關鍵數據項的數值應不是空白值、恒值。5.車輛上電之后,車載終端數據采集頻率應不小于 1/30 Hz;2022 年 7 月 1 日以后安裝的車載終端的數據采集頻率應為 1 Hz。
技術評價要求:
1.排放遠程監控評價按月進行評價,評價起止時間為每月1日至月末日。2.排放遠程監控評價按下表執行,當車輛滿足下表中的6項要求,評價為合格,如果有任何一項不滿足,則評價為不合格。3.氮氧化物濃度根據有效數據進行評價。
免于上線檢測判定:
1.月排放遠程監控數據評價為合格時,該月記免于上線檢測獎勵分1分。
2.從上一次排放定期檢驗通過次月起,至本次定期檢驗月,累計上線檢測獎勵分不少于9分的,可免于上線檢測。
3.車輛在路檢路查、入戶檢查或遙感監測中排放檢測不合格,且逾期未維修并復檢合格的,或未按規定按時參加排放定期檢驗的,取消本周期免檢資格。
4.車輛通過排放定期檢驗后,上線檢測獎勵分分值自動清零并開始重新累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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