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儀表網 行業標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有關規定,《氧化-還原電位測定儀校準規范》地方計量技術規范作為京津冀共建計量技術規范,經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現予以公布。實施日期2023年7月1日。
氧化-還原電位測定儀(Oxidation-Reduction Potential Meter,以下簡稱 ORP 測定儀)是一種電化學分析儀器,用于測量介質中氧化還原電極與參比電極間電動勢的儀器。儀器主要由電位差計、氧化還原電極與參比電極組成。
氧化-還原電位測定儀采用比較法測量氧化還原電位。將氧化還原電極與參比電極置入氧化還原體系溶液中,測得體系的氧化還原電位。在溶液中存在多個氧化還原體系時,測量到的是一種復合電位。
JJF 1071《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JJF 1001《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和 JJF1059.1《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共同構成支撐本規范制定工作的基礎性系列規范。本規范在制定中參考了 JJG 119-2018《實驗室 pH(酸度)計》、JJG 757-2018《實驗室離子計》、GB/T 20245.5-2013《電化學分析儀器性能表示 第 5 部分:氧化還原電位》、HJ 746-2015《土壤 氧化還原電位的測定 電位法》、SL 94-1994《氧化還原電位的測定(電位測定法)》的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
依據JJF 1071《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本規程主要內容包括:范圍;引用文件;術語;概述;計量性能;校準條件;校準項目和校準方法;校準結果;復校時間間隔以及附錄等內容。
校準環境條件:
1.環境溫度:(23±10)℃。
2.相對濕度:≤85%。
3.附近無明顯的機械振動和強電磁干擾。
測量標準及其他設備:
1.標準物質:校準用 pH 標準物質應采用國家有證標準物質,并在有效期內使用,其擴展不確定度不大于 0.01(k=3)。
2.pH 計檢定儀:0.003級。
3.
溫度計:測量范圍為(5~60)℃,最大允許誤差不超過±0.1℃。
4.恒溫水槽:控溫范圍(5~60)℃,溫度均勻性不超過±0.2℃,溫度波動度不大于0.2℃。
5.天平:實際分度值不大于0.1mg, I級。
6.容量瓶:250mL 容量瓶2個,A級。
校準結果:
校準結果應在校準證書上反映,校準證書應包括以下信息:
a)標題:“校準證書”;
b)實驗室名稱和地址;
c)進行校準的地點;
d)校準證書編號,頁碼及總頁數的標識;
e)客戶的名稱和地址;
f)被校儀器的制造單位、名稱、型號及編號;
g)校準單位校準專用章;
h)校準日期;
i)校準所依據的技術規范名稱及代號;
j)本次校準所用測量標準的溯源性及有效性說明;
k)校準時的環境溫度、相對濕度;
l)校準結果及其測量不確定度;
m)對校準規范的偏離的說明(若有);
n)“校準證書”的校準人、核驗人、批準人簽名及簽發日期;
o)校準結果僅對被校儀器本次測量有效的聲明;
p)未經實驗室書面批準,部分復制證書或報告無效的聲明。
復校時間間隔:
儀器的復校時間間隔由用戶自定,建議不超過1年。由于復校時間間隔的長短是由儀器的使用情況、使用者、儀器本身質量等因素所決定,因此送校單位可根據實際使用情況自主決定復校時間間隔。如果對儀器的性能有懷疑或儀器更換重要部件及修理后應對儀器重新校準。
本規范為首次發布。本規范適用于氧化-還原電位測定儀的校準。(更多詳情請見附件)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