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道,在過去幾個星期,PerkinElmer訴安捷倫質譜侵權案有了新的“變數”,鑒于美國商標局接受了對爭議進行復查,安捷倫向法院請求停止訴訟程序審。
4月,PerkinElmer向美國馬薩諸塞區聯邦地方法院提起的初訴訟中,PerkinElmer稱安捷倫侵犯美國號5686726('726)和5581080('080)的兩項,題目分別為“Composition of Matter of a Population of Multiply Charged Ions Derived from Polyatomic Parent Molecular Species ”和“A Method for Determining Molecular Weight Using Multiply Charged Ions”。
兩項的發明人為John Fenn、Chin-Kai Meng、 Matthias Mann,兩項隨后被分給了耶魯大學,而耶魯大學將授權給AOB公司(Analytica of Branford),2009年,PerkinElmer又將AOB公司收購。
在1997年3月,AOB與安捷倫達成協議,將兩項授權與安捷倫使用。根據PerkinElmer的訴狀,安捷倫在2011年6月30日以后停止支付特許權使用費,違反合同,并導致許可協議的終止。
安捷倫LC/ MS總經理John Fjeldsted在給PerkinElmer知識產權授權律師John Hamilton的信中表示,“公司法律顧問已經建議安捷倫,PerkinElmer對’080和'726索賠是模糊的過期索賠,因此不享有對過期的額外保護。”Fjeldsted信中還寫到,“安捷倫沒有進一步給予使用費是在許可之下的。”
9月,作為停止訴訟程序的一部分,安捷倫通知法院,美國和商標委員會(USPTO)已經接受了它7月17日提出的對'080和'726復審的請求。
安捷倫認為,鑒于USPTO決定重新審查有爭議的,法院應停止訴訟程序,考慮復審提供信息可以簡化審判或訴訟的結果,例如訴訟被駁回或庭外和解。
10月11日,PerkinElmer提交了一份備忘錄,反對安捷倫停止訴訟程序的請求,聲稱,該請求是“一項訴訟策略,以便盡可能推遲向PerkinElmer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此前,安捷倫還向法院提出了一個議案,聲稱,侵權訴訟必須以自己的名義來提起,則持有人必須具備“的所有實質性權利”,而PerkinElmer并沒有,故沒有資格提出訴訟,除非持有方耶魯大學也加入訴訟。
事實上,雖然法院尚未對安捷倫提出的該議案作出裁決,但是通過向USPTO申請爭議復查,安捷倫應對該項訴訟的有了額外防御。
本周,安捷倫要求關于其要求停止訴訟程序舉行口頭聽證會。審判日期已定于2014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