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2013年11月底,環境稅方案上報至國務院,后也被寫入十八屆三中全會決議。該方案的基本改革內容為“費改稅”,即將針對重點污染物征收的排污費改為環境稅。
今年4月通過的《環境保護法》也為環境稅立法作出了銜接,明確表示要“依照法律規定征收環境保護稅的,不再征收排污費。”
據財科所副所長蘇明透露,目前該方案已經由國務院交至全國人大,目前正在走法律程序。但該方案具體出臺時間仍未敲定。上述方案的理想狀態是“一步到位”,即將所有主要污染物的排污費改為環境稅征收種類,其稅率制定原則是高于現行排污費的標準。
而據有關媒體此前報道,全國主要污染物排污收費標準也將上調。污水排污費收費標準將由每當量0.7元提高到1.2元,廢氣排污費將由每當量0.6元提至1.4元。
若該標準頒布實施之后,則意味著環境稅的稅率又將高于上述新標準。
參考發達國家的經驗,目前部分國家征收的環境稅主要有二氧化硫稅、水污染稅、噪聲稅、固體廢物稅和垃圾稅等5種。
全國人大環資委有關負責人此前也對大智慧通訊社透露,目前排污費征收條例中涉及的對固體廢棄物、二氧化硫、廢水等征收的排污費將轉為環境稅,征收標準會小幅高于已有的費用征收標準。
同時,據人士此前透露,備受關注的碳稅將不單獨設立稅種,而是納入到環境稅稅目。
與此同時,蘇明此前曾表態,環境稅應作為共享稅來征收,建議地方政府為主體,享有80%-90%。
若上述方案終經全國人大審議通過,國內排污企業的污染成本將大幅提高。蘇明指出,環境稅的出臺是基于目前環境壓力過大的現實,旨在通過加大排污企業的成本壓力,促進其進行技術改造,加強管理,從而減少排污。
業內認為,環境稅的出臺實施,將直接有效刺激排污企業的環保需求,預計先河環保、雪迪龍、碧水源、股份、龍凈環保、菲達環保、東江環保等擁有污水處理、大氣污染治理、工業固廢處理業務的公司將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