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表網 行業聚焦點】11月6日,國家海洋技術中心與山東省威海市政府就共建國家淺海海上試驗場簽訂合作協議。這標志著我國淺海海上綜合試驗場正式開建。該項工程總投資約4.59億元,預計3—5年建成,屆時海洋儀器儀表發展迎來新契機。
據悉,該試驗場是根據國家“十一五”海洋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及國家深海高技術發展專項規劃要求建立。作為公益性科技支撐平臺,試驗場將成為我國海洋觀測、監測和調查的儀器設備研發、海洋科學研究、促進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及海洋可再生能源開發的重要試驗平臺,是集科學觀測、技術裝備試驗、方法研究和模式檢驗等多功能于一身的綜合試驗、實驗場。
試驗場包括海上和陸地兩部分,海上部分主要用于建設儀器裝備試驗平臺、觀測與監測系統、波浪能與潮流能試驗泊位;陸域主要用于建設試驗場控制與試驗中心、岸基測試與觀測站、配電站等基礎設施。島上陸地使用面積約1畝,用于標準氣象場的建設。
試驗場主要功能包括:通過對海洋儀器設備進行規范化的測試、比測,逐步建立海洋儀器設備準入機制;開展系統、長期的海洋動力學、物理海洋學、海洋建模仿真等科學研究,提升防災減災和海洋資源開發的能力;作為海洋儀器儀表、海洋能設備中試試驗、示范基地、公共試驗平臺等,促進海洋高新科技研發成果的產業化;為海洋權益維護與海洋國防科技提供支撐。
此次試驗場的建立,不僅對我國海洋儀器儀表行業有極其重要的影響,而且涉及國家安全和國家權益等根本利益。保護海洋環境,發展海洋監測技術,開發海洋監測設備,長期、連續、實時、準確觀測、預報海洋動態及海洋自然災害,對于實現我國海洋的綜合管理、發展海洋經濟、開發利用海洋資源、保障國家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和海上各類生產活動的安全,具有巨大的科學、社會意義和潛在的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