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表網 行業上下游】美國華盛頓時間2014年12月23日,中國家用呼吸機制造商和服務商——怡和嘉業打贏了美國貿易委員會(ITC)對其發起的“337調查”案,成為家成功應對并贏得該調查案的中國醫療器械企業。
ITC于當日發布終裁公告,裁定中國企業北京怡和嘉業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勝訴,原告澳大利亞瑞思邁公司一項關鍵涉案無效。作為家用呼吸機行業的,瑞思邁認為怡和嘉業的崛起對其構成了嚴重威脅,因此于2013年7月向ITC提出申訴,指控怡和嘉業侵犯其多項在美權。ITC隨后基于該申訴啟動了“337調查”。
而所謂“337調查”,主要指ITC根據美國《1930年關稅法》(TariffActof1930)第337節(簡稱“337條款”)及相關修正案對不公平的貿易行為進行調查,并采取制裁措施的做法。實踐中,“337調查”主要針對進口到美國的產品侵犯美國知識產權的行為。一旦認定被訴企業的確存在違反“337條款”的行為,ITC將會通過有限禁止令和排除令的形式直接禁止涉訴產品的進口以及在美國的銷售。更嚴重者,ITC甚至有可能發布普遍排除令,禁止被訴企業及該國其他未受調查同類企業的相關產品進入美國市場。
在拓展海外市場的過程中,知識產權尤其是問題將在很大程度上決定像怡和嘉業這樣企業的發展前景。據統計,從1996年發起起針對中國企業的“337”調查開始,中國已經成為遭受美國“337”調查多的國家,其中2013年我國企業遭“337調查”高達17起,連續12年居世界。涉案領域既有農用運輸車、電動車等傳統制造業,又有閃存產品、藥物、大規模半導體集成電路等高科技產業。損害賠償也越來越高,動輒上億美元,直接將一些企業逼到生死邊緣。
怡和嘉業遭“337調查”
怡和嘉業成立于2001年,專注于睡眠呼吸障礙診療領域,主要產品包括家用呼吸機和睡眠監測儀器。企業年度銷售額超過了一億元,已連續兩年居國內家用呼吸機市場占有率位,產品遠銷包括美國、歐洲在內的60多個國家和地區,是一家大型家用呼吸機制造商與服務商。
2013年5月29日,瑞思邁以怡和嘉業的RESmart呼吸機和兩款面罩產品侵犯其6項權為由,向美國南加州地方法院提起了侵權訴訟。同時,瑞思邁還向ITC提交了增加被告的動議,期望將怡和嘉業及3BMedical公司(怡和嘉業在美國市場的代理商)加入ITC在同年5月基于瑞思邁的申訴而發起的對中國臺灣雅博公司(APEX)的“337調查”案中,列為共同被告。
中國臺灣雅博公司很快簽署了同意令(ConsentOrder),同意停止向美國市場出口被訴產品。瑞思邁隨即撤消了將怡和嘉業及3BMedical列為共同被告的動議。
2013年7月19日,瑞思邁重新向美國ITC提交了一份訴狀,指控怡和嘉業及3BMedical侵犯了其8項的權,其中利用一項指控怡和嘉業RESmart呼吸機侵權,利用其余七項指控怡和嘉業的兩款面罩產品侵權。
怡和嘉業遇德國臨時禁令
同時,瑞思邁也沒有忘記在極度重視知識產權的德國采取各種措施打壓競爭對手。2013年11月20日,瑞思邁于德國MEDICA展會(的醫療器械展會)參展首日,以怡和嘉業侵犯了其3項的權為由,對怡和嘉業提起了臨時禁令和禁令的訴訟,其中兩項指控怡和嘉業的RESmart呼吸機侵權,一項指控怡和嘉業的面罩產品侵權。
在當天的MEDICA展會上,瑞思邁會同當地警方對怡和嘉業的參展產品和宣傳材料進行了查抄,禁止怡和嘉業展出涉訴產品。僅在4個小時之后,瑞思邁便通過新聞通稿(多種語言版本)向宣稱其贏得了在德國的訴訟勝利。德國臨時禁令的頒布,導致怡和嘉業立即全面停止了在德國市場的全部市場營銷活動。德國長期以來就是歐洲的經濟中心,在德國受挫會對怡和嘉業在整個歐洲市場的業績產生不可忽視的影響。
積極應戰 步步為營
面對來勢洶洶的瑞思邁,怡和嘉業并沒有被嚇倒,因為一味的退讓只會使行業巨頭的氣焰更為囂張。它毅然決然地選擇了在美國和德國雙線應戰,并主動在中國展開了對瑞思邁的攻勢,針對其在中國的多項發起了無效請求。
一、山重水復疑無路之美國“337調查”初裁失利
2013年7月獲悉被訴后,怡和嘉業在時間聘請了位列全美前20的美亞博(MayerBrown)律師事務所的337調查律師GaryM.Hnath代表怡和嘉業及3BMedical在美國積極應訴,同時也聘請了國內的律師團隊對8項涉訴進行侵權和穩定性分析。
國內律師對瑞思邁8項的分析結果表明,怡和嘉業自主研發的產品(被訴產品),與原告方保護的內容存在明顯的區別。怡和嘉業堅信被訴產品未構成侵權,且涉訴是無效的,很容易進行規避設計。
2013年11月7日,怡和嘉業律師和原告方律師進行了和解會議的談判。原告方律師要求怡和嘉業“簽署同意令”,停止向美國市場出口被訴產品,對此怡和嘉業律師給予了堅定的反駁,因為怡和嘉業堅信被訴產品未構成侵權,且認為原告方的是無效的。如果案件繼續下去,原告方的會有被無效掉的風險,即原告方的有可能直接喪失權。
2014年1月,經過怡和嘉業律師、3BMedical和怡和嘉業應訴團隊對涉訴的共同努力,瑞思邁被迫撤消了一項涉訴。此時,怡和嘉業在337調查中面對的只有7項,并且其針對這些已經進行了相應的規避設計,所有的規避設計產品的樣品已經提交給ITC審查。
2014年4月,ITC開始對本案的庭審。雙方律師團在庭上唇槍舌戰,展開了激烈的辯論。
2014年7月,為了保證怡和嘉業主要產品日后可以順利在美國進行銷售,怡和嘉業額外聘請了美國Finnegan律所,向美國局提起了針對呼吸機涉訴的無效請求。
2014年8月22日(美國時間,中國時間為23日深夜1點),美國ITC頒布了“337調查”案的初裁結果,涉訴的7項,除了一項面罩被認為是無效的以外,其余6項全部認定有效或怡和嘉業產品是侵權的,這直接意味著,如果12月底的ITC終裁支持了初審法官的意見(據統計,僅有20%左右的可能性初裁結果會被改判),ITC將對怡和嘉業全部涉訴產品下達禁止令和排除令。這一夜,對于怡和嘉業的管理層是難眠的一夜,也是讓他們無法理解的一夜。
在初裁結果極度不利并已花費巨額訴訟費的情況下,怡和嘉業并沒有氣餒,而是選擇了繼續堅持。一方面,根據初裁結果,迅速調整了當時美國市場的銷售策略,并對涉訴產品進行了再次的規避設計,由于公司上下同心,規避設計很快就得到了落實,并獲得了美國律師的認可;另一方面,積極與怡和嘉業美國律師溝通后,向ITC就數項關鍵提起了重新審議的請求。
2014年10月9日,ITC下屬的不公平進口調查辦公室律師,作為獨立于行政法官的第三方代表,就本案自愿向ITC委員會提交了請愿書,在關鍵上支持了怡和嘉業律師的意見,認為初裁的認定是錯誤的,這極大增強了怡和嘉業戰斗到底的決心。
二、山重水復疑無路之德國臨時禁令庭審失利
一波還未平息,一波又來侵襲。緊隨美國“337調查案”,怡和嘉業在德國也遭遇了瑞思邁的訴訟。在同行業人士的注目下,怡和嘉業以發布新聞通稿的方式,宣布了正面迎戰。
2013年12月,怡和嘉業正式聘請美亞博(MayerBrown)律師事務所的德國辦事處訴訟律師Dr.UlrichWorm代表怡和嘉業,在德國正面應訴,同時也聘請了國內的律師團隊對3項涉訴進行侵權和穩定性分析。
2014年1月,慕尼黑法庭發布了案件審理的時間表格,罕見地將涉及臨時禁令的庭審分為了兩次,次僅討論臨時禁令的緊急性問題,第二次開庭才會討論臨時禁令中的有效性問題和產品是否侵權的問題。以這樣的庭審方式,如果怡和嘉業在次開庭中無法取得勝利,其產品將無法進入德國市場,而且該公司將無法參加在德國舉行的有重大影響力的醫療器械展會。2014年2月至3月,瑞思邁施展了種種解數,延遲提交辯論材料,以此盡量推遲庭審。
2014年2月,怡和嘉業正式聘請德國三大事務所之一的冠科事務所對涉訴的三件德國提出無效請求。
2014年4月17日,在次臨時禁令的庭審中,慕尼黑審議該案的法官采用了嚴苛的臨時禁令緊急性定義,直接導致了怡和嘉業次庭審的失利,給該公司的歐洲開拓計劃蒙上了陰影。
2014年5月,為了更好地加強德國訴訟的進程,怡和嘉業改聘德國Stellbrink事務所的Axel律師和Hosea律師全面代理德國涉訴案件。
三、柳暗花明又一村,怡和嘉業三條戰線全部獲勝
自2013年5月怡和嘉業在美國涉訴后,加上2013年12月在德國的訴訟,雖然怡和嘉業都是直接正面應訴,但直到2014年10月,該公司除了在國內成功無效掉了瑞思邁的4件發明外,在國外市場,面對的是美國“337調查”案的初裁失利和德國臨時禁令庭審失利,可謂是節節敗退。
但是,公平與正義也許會遲到,卻絕不會缺席。
2014年10月20日,ITC發布通告,將對“337調查”案中的兩件關鍵性的初裁結果進行復審。瑞思邁由于擔心其中的一件被發回重審,而導致ITC延遲發布終裁結果,因此立即撤銷了其中一項。此時,怡和嘉業涉訴還有六項,其中一項是針對其呼吸機產品,另外五項均是針對面罩產品。
2014年10月23日,德國慕尼黑法庭第二次開庭審理了德國生效的涉及EP1210139的臨時禁令,在法庭上,法官從一開始便對瑞思邁的律師連連發問,庭上形勢完全偏向怡和嘉業。終,法官以該涉訴極有可能是無效的為由,當庭宣判,撤消了之前由其自己頒布的臨時禁令,且該涉訴的禁令中止審理。對這一場來之不易的勝利,參加庭審的怡和嘉業董事長莊志十分激動。同時,由于另外一項針對怡和嘉業呼吸機的EP0661071于2014年11月28日過期,在該日期過后,怡和嘉業的呼吸機產品在德國的銷售再不受任何掣肘。這極大的增強了怡和嘉業銷售團隊及其歐洲經銷商的信心。
2014年12月23日,ITC公布了337調查案的終裁定:怡和嘉業勝訴,瑞思邁的關鍵涉案無效。ITC的終裁雖然部分支持了瑞思邁的一些面罩的訴求,但怡和嘉業涉訴面罩產品的銷量遠不足公司美國市場整體銷售額的10%,且怡和嘉業在2014年早些時候已經停止了涉案產品的銷售,新設計的面罩產品已全面投放美國市場。這樣經歷千辛萬苦贏得的里程碑式勝利,讓怡和嘉業上下歡欣鼓舞,相信其2015年的銷售業績將大幅攀升。
怡和嘉業公司執政官許堅表示:“此次ITC終裁結果非常振奮人心。從調查伊始,我們在關鍵涉案上就堅持自己的立場,而這次的勝利也是對我們的有力支持。事實上,這場糾紛本可以通過雙方直接溝通的方式得到輕松解決,但瑞思邁卻高調選擇了打一場耗費巨資的訴訟大戰。”
此次ITC裁決是對怡和嘉業和瑞思邁歷時18個月之久的在美訴訟大戰的終裁決。早在2014年10月,在德國慕尼黑法院,法官已當庭解除了瑞思邁基于EP1210139B1相應德國生效針對怡和嘉業呼吸機產品的臨時禁令,瑞思邁也將賠償怡和嘉業因該臨時禁令受到的包括律師費在內的損失;在中國,怡和嘉業也已經全部無效掉了瑞思邁的四件,還有三件正在審理中。
破釜沉舟 百二秦關終屬楚
在過去的一年半里,怡和嘉業僅在訴訟上的花費即超過了數千萬元,這對任何一家中國醫療器械企業都是不小的負擔,而且瑞思邁基于一系列訴訟發起的輿論攻勢也對怡和嘉業的海外業務形成了不可忽視的威脅。巨額訴訟費用和瑞思邁的輿論狙擊都給怡和嘉業造成了很大的壓力。
但是,怡和嘉業堅信其自主研發的產品并未侵犯瑞思邁的權,而且也絕未想過因為些許困難就主動放棄美國和歐洲市場。
由于怡和嘉業的頑強抗爭,這場戰爭的發起者,瑞思邁,并沒有達成其預定目標。它在美國和德國發起的針對怡和嘉業的花費高昂的訴訟皆以失敗告終,在中國的多項也被無效掉,導致其的可信度愈發被人質疑,真可謂“賠了夫人又折兵”。
“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關終屬楚。”怡和嘉業的勝利,不僅僅是其一家企業的勝利,更是中國企業的勝利。在針對中國企業的貿易保護主義愈發猖獗的日子里,一家剛剛在中國家用呼吸機行業做到的民企,在響應國家“走出去”戰略的號召從而大力開拓市場時雖遭遇重重阻礙,卻始終堅毅前行,不忘初心,致力于為遭受睡眠呼吸障礙困擾的人群帶去可負擔得起的產品和服務。相比于成立于1989年的瑞思邁,怡和嘉業無疑還是個幼童。但是一個幼童卻在某個層面上打敗了成人,這不能不說是一場令人振奮的勝利。這對于現在和將來遭遇“337調查”的中國企業,都將是莫大的鼓舞和激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