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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標準】計量比對是指在規定條件下,在相同量的計量基準、計量標準 所復現或保持的量值之間進行比較、分析和評價的過程。簡單來說,計量比對就是已經取得計量基準或標準證書的裝置間的比對,是納入國家法制計量管理的計量基準、計量標準間的比對。
計量比對作為保障量值準確一致、支撐計量事中事后監管和提升計量技術機構能力的有效手段,在計量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為進一步強化計量監管,提升計量比對供給質量和效率,按照全國市場監管工作座談會和全國計量工作會議部署要求,市場監管總局決定組織實施2019年國家計量比對項目。
2019年8月7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了關于組織實施2019年國家計量比對項目的通知,稱通過組織征集、項目申報、形式審查和專家評議等程序,市場監管總局已經從各單位申報的項目中評議確定了25項為2019年國家計量比對項目。本批對比項目分為A類和B類國家計量比對項目,其中2019年A類國家計量比對項目包括微型計算機能效(典型能源消耗)計量比對、轉速
測量儀量值比對等12項,2019年B類國家計量比對項目包括汽車排氣標準物質計量比對、里氏硬度計量值比對等13項。
通知表明,已取得相關計量標準考核證書以及獲得相關檢定、校準項目授權的計量技術機構必須報名參加A類項目,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的,需經市場監管總局計量司或所在地省級市場監管部門書面同意。而對于B類項目,各類計量技術機構或相關標準物質研制單位可自愿報名參加。此外,通知中指出,A類國家計量比對項目主要由財政資金支持,參比實驗室無需交納比對費用。
通知規定,參與計量對比項目且結果符合規定的單位,在今后的相關工作中會得到一定的優待:對項目主導實驗室和比對結果符合規定要求的計量技術機構、標準物質研制單位,在接受計量授權監督檢查和到期復核、計量標準監督檢查和復查考核、標準物質監督檢查時,相關項目可免于現場試驗;對參加B類項目且比對結果符合規定要求的計量技術機構,在申請新建與該項目相關的計量標準考核時,可根據實際情況簡化現場考核程序。而那些應該參加項目卻未參加、數據作假、結果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計量技術機構,也會受到相應的懲罰。
后的國家計量比對結果,市場監管總局將向社會發布,相關行業可密切關注。
(資料來源:市場監管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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