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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標準】2月3日,全國振動沖擊計量技術委員會發布《出租汽車計價器檢定裝置檢定規程》征求意見稿,現向各位委員、專家征求意見和建議,意見反饋郵箱caichenguang@nim.ac.cn。
出租汽車計價器用于測量出租汽車運營過程中行駛的里程及低速狀態時的計時時間,以測得的運營里程及計時時間為依據,計算并顯示乘客租車應付費用的計量器具。出租汽車計價器(本機)檢定裝置主要由鍵盤輸入、控制單元、顯示單元、驅動電機等組成。
本規程依據JJF 1002《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編寫規則》、JJF 1094《
測量儀器特性評定》等計量技術規范,結合我國出租車計價器檢定裝置現狀,對JJG 738-2005版本進行修訂。
本規程與JJG738-2005《出租汽車計價器標準裝置》相比,除編輯性修改外,主要技術性修改如下:
(1)按照JJF 1002-2010 《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編寫規則》的要求,增加了引言部分;
(2)依據JJF 1022-2014《計量標準命名與分類編碼》,將規程名稱“出租汽車計價器標準裝置”修改為“出租汽車計價器檢定裝置”;
(3)在“范圍”章節,明確界定了規程適用于出租汽車計價器(本機)檢定裝置及滾輪測距法出租汽車計價器(使用)檢定裝置;
(4)刪除了 “車輛特征系數”、“出租汽車計價器使用誤差”兩個術語。增加了“出租汽車計價器”、“滾輪測距法”兩個術語。調整了 “計價器常數k”、“本機”兩個術語,使其意義更明確并與建議一致;
(5)“概述”中增加了出租汽車計價器(本機)檢定裝置及滾輪測距法出租汽車計價器(使用)檢定裝置的組成及結構示意圖;
(6)調整了出租汽車計價器(本機)檢定裝置“轉數誤差”、“轉速誤差”的計量性能要求。轉數誤差從(讀數×0.1%)±0.1r調整為±0.1%,轉速誤差從(讀數×0.5%)±1r/min調整為±0.1%;
(7)刪除了出租汽車計價器(本機)檢定裝置與計價器本機檢定無關的“脈沖計數”、“脈沖頻率”兩項計量性能要求;
(8)調整了滾輪測距法出租汽車計價器(使用)檢定裝置“主滾輪轉數誤差”、“主滾輪速度誤差”的計量性能要求。主滾輪轉數誤差從(讀數×0.1%)±1r調整為±0.1%,主滾輪速度誤差從±3km/h調整為±2km/h;
(9)將滾輪測距法出租汽車計價器(使用)檢定裝置工作時的噪聲要求從“計量性能要求”章節刪除,調整到“通用技術要求”章節;
(10) 為了規程實施時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在“通用技術要求”章節,將出租汽車計價器(本機)檢定裝置、滾輪測距法出租汽車計價器(使用)檢定裝置分開撰寫并增加了部分內容;
(11)檢定設備,調整了轉速測量儀的技術要求。取消了專用千分尺和聲級計。增加了π尺和拉力計;
(12) 調整了出租汽車計價器(本機)檢定裝置、滾輪測距法出租汽車計價器(使用)檢定裝置的檢定項目;
(13) 增加了銘牌、顯示屏、功能的檢定及合格判定方法;
(14)明確了出租汽車計價器(本機)檢定裝置轉數誤差、轉數重復性、轉速誤差的檢定點;
(15)調整了出租汽車計價器(本機)檢定裝置轉數誤差、轉數重復性的檢定方法;
(16)明確了出租汽車計價器(使用)檢定裝置主滾輪轉數誤差、主滾輪轉數重復性、主滾輪速度誤差的檢定點;
(17)調整了主滾輪周長誤差的檢定方法;
(18)增加了各項誤差檢定的數據處理方法;
(19)將檢定周期從“一般不超過3年”調整為“一般不超過2年”;
(20)調整了檢定證書、檢定結果通知書內頁格式的內容。
本規程引用了下列文件:JJG 517 出租汽車計價器;JJF 1604 出租汽車計價器型式評價大綱。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規程;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規程。
依據JJF 1002《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編寫規則》,本規程在組織架構上包括范圍、引用文件、術語、概述、計量性能要求、通用技術要求、計量器具控制以及附錄等內容。
本規程適用于出租汽車計價器(本機)檢定裝置及滾輪測距法出租汽車計價器(使用)檢定裝置的首次檢定、后續檢定和使用中檢查。(詳情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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