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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標準】由四川大學,重慶大學,安徽樂農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單位起草的《常溫催化氧化法治理揮發性有機物技術標準》團體標準已完成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
揮發性有機物(VOCs)不僅危害人體健康,還對大氣環境具有嚴重的負面影響。 VOCs是導致O3和二次有機
氣溶膠生成的重要前驅體,而大氣霧霾的主要組成是二次氣溶膠,因此VOCs污染控制成為解決我國大氣霧霾與O3復合污染問題的關鍵環節,是大氣污 染治理的重點之一。
目前國內外VOCs的控制大部分是從末端治理下手,為降低VOCs末端治理過程的能耗,提高易燃易爆VOCs氣體的治理安全性,催化氧化技術因其較強的可操作性及產物選擇性成為目前最具發展前景的VOCs治理技術之一,但該技術通常在200- 400℃的條件下將VOCs降解為CO2和H2O,在能耗、安全、效率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近幾年,常溫催化氧化法因可大幅節省處理過程的能量消耗,并提高易燃易爆VOCs氣體銷毀的安全性逐漸引起了研究者的廣泛關注,并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果。
但目前國內還缺乏常溫催化氧化法治理VOCs的具體技術范圍和評定標準,不利于常溫催化氧化法治理 VOCs技術的開發進程,并影響常溫催化氧化法在VOCs末端治理中的實際生產應用。因此,按照各行業VOCs排放標準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等方面的要求,編制《常溫催化氧化法治理揮發性有機物技術標準》,對于引領常溫催化氧化法治理揮發性有機物的研究方向,加速成熟的常溫催化氧化法應用于實際的VOCs末端處理過程,并確保技術的可行性,具有積極的意義。
本標準規定了常溫催化氧化法治理揮發性有機物的技術范圍和達標要求,正文部分 共分六章,內容包括本標準的適用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技術原理、技 術要求、檢驗方法。
本標準規范性引用文件包括:GB 16297-1996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37822-2019 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標準;GB 31571-2015 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7823-2019 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7824-2019 涂料、油墨及膠黏劑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9726-2020 鑄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9727-2020 農藥制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9728-2020 陸上石油天然氣開采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T 34302-2017 地面臭氧預警等級;GB/T 18202-2000 室內空氣中臭氧衛生標準;GB/T 18883-2002 室內空氣質量標準;HJ 38 固定污染源廢氣 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HJ 604 環境空氣 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 直接進樣-氣相色譜法;HJ 732 固定污染源廢氣 揮發性有機物的采樣 氣袋法;HJ 1012 環境空氣和廢氣 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便攜式檢測儀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HJ 1013 固定污染源廢氣非甲烷總烴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技術原理:
VOCs 的常溫氧化反應為放熱過程,即?H<0,T?S>0,根據熱力學吉布斯自由能變公式??? = ??? − ?????,可判斷出吉布斯自由能變?G<0,此氧化過程是自發反應,不需要借助外界加溫、光、電等能量輸入即可實現常溫反應。從熱力學理論上判斷,VOCs 的常溫催化反應是完全可能進行的。然而現實中常溫催化反應速率十分緩慢,還需要借助反應動力學理論研究,故設計能加快反應速度、降低反應活化能的催化劑成為實現常溫催化降解 VOCs 的關鍵。常溫催化氧化法是通過構建具有特殊微觀結構的載體和高分散性原子級活性位點(單原子或原子團簇)的復合催化劑,在無外界能量輔助的常溫常壓條件下,降低 VOCs 分子反應活化能壘,吸附和活化空氣中的分子氧或臭氧為活性氧物種,協同原子級活性位點將 VOCs 最終降解為 CO2、H2O 和其它小分子,實現室內外 VOCs 的高效穩定降解。
檢測方法:
1.揮發性有機物的采樣嚴格依照 HJ 732 執行。2.采用氣相色譜法測定揮發性有機物嚴格依照 HJ 38 和 HJ 604 的要求執行。3.采用便攜式檢測儀測定揮發性有機物嚴格依照 HJ1012 的要求執行。4.固定污染源廢氣非甲烷總烴連續監測系統及檢測方法需符合 HJ 1013 的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常溫催化氧化法治理揮發性有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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