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表網 儀表標準】根據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文件市監計量發[2021]50號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下達《2021年國家計量技術規范制定、修訂及宣貫計劃》的通知》,由北京市計量檢測科學研究院為主等單位承擔了《餐飲油煙濃度監測儀校準規范》的制定工作,目前該校準規范征求意見稿等文件現已完成。為了使上述國家計量技術規范能廣泛適用和更具操作性,特向全國各有關單位征求意見。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餐飲消費的方式日益多元化與現代化,餐飲行業已經連續10年以兩位數呈高速增長,未來五年,我國餐飲業將繼續保持高速增長方式。有數據顯示,2018年全國餐飲收入實現42716億元,比上年增長9.5%,增速比商品零售高0.6個百分點,餐廳數量接近600萬家。但同時,中餐烹飪油煙量大,成分復雜,含有大量顆粒物和煙氣VOCs,不僅污染室內空氣、危害人體健康,更是大氣污染的重要前體物。餐飲業隨著居民聚集,是距離居住環境最近、低矮排放的廢氣污染源,投訴平均占新房投訴的15%左右,2017年北京市餐飲廢棄污染投訴占大氣污染類投訴的22.9%,部分城市投訴占比達50%以上,餐飲業油煙的污染排放控制工作逐漸成為了城市環境保護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當前,GB18483-20XX《餐飲業油煙污染物排放標準》(國標征求意見稿)中將餐飲油煙定義為食物烹飪、加工過程中揮發的油脂、有機質及其加熱分解或裂解的產物。不論國家標準還是各個地方標準,油煙的標準測定方法依然為紅外分光光度法。作為“手工采樣-儀器分析-數據解析”的傳統方法,時效性較低,周期較長,且數據準確性無法保證,可能造成以下管理問題:
(1)在餐飲企業油煙排放監管時,按照標準方法進行現場采樣再進行實驗室分析,由于樣品轉運、存儲過程中的問題,導致測量數據誤差較大,油煙排放執法不及時;(2)面對居民油煙排放投訴等突發事件時,現場采樣分析的檢測周期長,無法提供數據為環保現場執法提供參考;(3)油煙凈化設備配備的在線監測系統進行數據比對時,嚴重依賴實驗室方法,造成比對結果差異較大,為餐飲油煙的實時監測和設備維護帶來了嚴峻挑戰。
因此,需要快速定量分析方法用于現場在線監測,實現對餐飲企業24小時實時的油煙在線監測,餐飲油煙濃度監測儀是油煙污染物排放實時動態監控的有效技術手段。本規范的制定將明確油煙濃度監測儀器的性能要求和技術規范,為已安裝的在線油煙監控系統提供比對溯源手段,提高數據的準確性和環境網格化監測效率,改變傳統“手工采樣-儀器分析-數據解析”的現狀,為污染防控與監管執法提供技術依據,提升環保監管的現代化水平。
本規范以JJF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JJF1001-2011《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JJF1059.1-2012《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GB 18483-2001《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和HJ1077-2019《固定污染源廢氣 油煙和油霧的測定 紅外分光光度法》為基礎性系列規范進行制定。
校準環境條件:
溫度:(10~30)℃;濕度:≤85%RH;電源:(220±22)V/AC,(50±1)Hz。
校準用計量器具及配套設備:
1.標準油煙發生裝置。裝置將食用油高溫霧化形成油煙,濃度發生范圍(0.1~30)mg/m3,流速穩定、可調節,油煙霧化溫度應不低于120℃,持續發生穩定油煙時間不低于1小時;測試段應具有兩個或兩個以上采樣孔,用于被檢儀器、參比油煙監測儀、煙塵采樣器的采樣配件的安裝,采樣孔與被檢儀器安裝在一個軸線上,之間的距離應不小于1m,距煙道入口和尾部風機不小于2m。安裝參比油煙監測儀和被檢儀器的兩個采樣孔間,三次重復測量結果的偏差≤5%,中心點穩定性(連續相同測量6次)的相對標準偏差≤5%。
2. 秒表。分辨力:0.01s。
3.煙塵測試儀。具有金屬濾筒采樣管及配套濾筒,流量示值誤差不超過±5%FS。
4. 紅外分光測油儀。配有4cm帶蓋石英比色皿,儀器掃描范圍3400cm-1至2400cm-1,以四氯乙烯為溶劑,測量范圍≤10mg/L時,示值誤差不超過±0.8mg/L;測量范圍>10mg/L時,示值誤差不超過±8%。
5. 容量瓶。規格(25~200)mL,準確度等級為A級。
6. 參比油煙監測儀。測量范圍(0.1~10)mg/m3,油煙濃度的最大允許誤差不超過±7%,示值重復性≤5%,響應時間≤20s。參比油煙監測儀每個月至少通過附錄A的方法校準1次,如果使用頻繁,應縮短校準間隔時間。
復校時間間隔:
餐飲油煙濃度監測儀復校時間間隔建議為1年。由于復校時間間隔的長短是由儀器的使用情況、使用者、儀器本身質量、工況等諸多因素所決定的,因此送校單位可根據實際使用情況自主決定復校時間間隔。
本規范適用于測量范圍(0.1~10)mg/m3的餐飲油煙濃度監測儀的校準。其他測量范圍的儀器可參照本規范進行校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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