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壓安全閥
液壓安全閥是裝設在油罐頂上,保護油罐安全的一個重要附件。當機械呼吸閥發生故障時,液壓安全閥就能代替機械呼吸閥進行排氣或放氣。工作原理:液壓安全閥一種安全保護用閥,它的啟閉件受外力作用下處于常閉狀態,當設備或管道內的介質壓力升高,超過規定值時自動開啟,通過向系統外排放介質來防止管道或設備內介質壓力超過規定數值。安全閥屬于自動閥類,主要用于鍋爐、壓力容器和管道上,控制壓力不超過規定值,對人身安全和設備運行起重要保護作用。按安全閥閥瓣開啟高度可分為微啟式安全閥和全啟式安全閥,微啟式安全閥的開啟行程高度為:≤0.05d0(zui小排放喉部口徑);全啟式安全閥開啟高度為≤0.25d0(zui小排放喉部口徑)。
液壓安全閥尺寸:
公稱通徑 DN(mm) | 重量 KG/臺 | 安裝尺寸(mm) |
L | H | D | K | n*d |
80 | 25 | 410 | 510 | 195 | 160 | 8*18 |
100 | 30 | 470 | 560 | 215 | 180 | 8*18 |
150 | 45 | 520 | 680 | 280 | 240 | 8*22 |
200 | 55 | 620 | 690 | 335 | 295 | 8*22 |
250 | 65 | 720 | 720 | 395 | 350 | 12*22 |
液壓安全閥結構圖:
液壓安全閥標準:
設計制造標準:GB/T12243-2005 液壓安全閥標準:
結構長度標準:GB/T12221-2005
連接法蘭標準:GB/T9113
壓力溫度等級:GB/T12224-2005
液壓安全閥安裝要求:
(l)額定蒸發量大于0.5t/h的鍋爐,至少裝設兩個安全閥:額定蒸發量小于或等于0.5t/h的鍋爐,至少裝一個安全閥。可分式省煤器出口處、蒸汽過熱器出口處都必須裝設安全閥。
(2)安全閥應垂直安裝在鍋商、集箱的zui高位置。在安全閥和鍋筒或集箱之間,不得裝有取用蒸汽的出口管和閥門。
(3)杠桿式安全閥要有防止重錘自行移動的裝置和限制杠桿越軌的導架,彈簧式安全閥要有提升手把和防止隨便擰動調整螺釘的裝置。
(4)對于額定蒸汽壓力小于或等于3.82MPa的鍋爐,安全閥喉徑不應小于25mm:對于額定蒸汽壓力大于3.82MPa的鍋爐,安全閥喉徑不應小于20mm。
(5)安全閥與鍋爐的連接管,其截面積應不小于安全閥的進口截面積。如果幾個安全閥共同裝設在一根與鍋筒直接相連的短管上,短管的通路截面積應不步于所有安全閥排汽面積的1.25倍。
(6)安全閥一般應裝設排汽管,排汽管應直通安全地點,并有足夠的截面積,保證排汽暢通。安全閥排氣管底部應接到安全地點的疏水管,在排氣管和疏水管上都不允許裝設閥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