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農村安全飲水存在的問題/農村飲水消毒設備廠家?湖南省從2005年啟動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以來,歷經“十一五”“十二五”大規模飲水安全建設和“十三五”進一步鞏固提升兩個階段,農村飲水安全保障能力大提升。隨著社會發展,農村居民用水需求日益增長,供需矛盾和管理運營問題不斷顯現,中心調研組在深入、衛生健康委等部門以及常德等市縣調研的基礎上,認為以更高標準推進工程建設、改造和管理,保障運行,是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化解供需矛盾、實現良性發展的主要途徑。農村飲水消毒設備次氯酸鈉發生器選型詢價咨詢趙經理。
一、湖南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概況
(一)大規模飲水安全建設階段
2005年,家開始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截2015年底,全省共投入171億元,其中108億元,省24億元,其他39億元,建成各類工程2.67萬處,累計解決了3480萬農村人口飲水不安全問題。
(二)鞏固提升階段
自2016年湖南省農村安全飲水工程進入鞏固提升階段,到2018年底,共完成投資124.1億元,興建工程10584處;鞏固提升農村飲水安全人口1099.6萬人,其中建檔立卡貧困人口439.6萬人;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86.51%,比2016年提高9.9個百分點;農村飲水工程水質合格率67.11%,比2016年提高12個百分點。
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進一步鞏固提升需解決的主要問題
(一)后續鞏固提升任務重,資金籌集難
一是待鞏固提升人口還較多。按照《湖南省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規劃》中要求的2020年水質合格率達到78%,全省待鞏固提升人口為586萬人,若按照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要求,水質全面合格達標,全省待鞏固提升人口1768萬人。
二是新建改造任務重、難度大。一方面是后期需新建工程難度增加。隨著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推進,人口相對集中的平原、湖區已基本覆蓋,未覆蓋的大部分都是山丘區。由于山丘區地形復雜、高差變化大、人口分散等特點,主體工程選址難、水源選擇難、供水網絡長、加壓等設備需求多、網管鋪設難度大,因此工程建設難度和成本相對增加。另一方面是早期建成供水工程需改造量大。早期建成的供水工程大部分規模較小,目前全省小型分散、低標準的“單村單組”工程數量占比85%以上,這批工程提標改造難度和資金需求較大。
三是地方籌資難,資金缺口較大。部分地方依靠家和省獎補資金的思想仍占主導,主動籌資積性不足。“十三五”以前,省獎補資金占工程使用資金80%左右,進入鞏固提升階段以后,農村安全飲水工程按貧困人口500元/人、非貧困人口120元/人標準進行補助,不足部分由縣地方籌集,部分地方籌集資金的積性不高,工作推動措施效果不明顯。有需求農民人數增加,但家和省規劃人口有限。部分地區因農民生活需求,工程整體推進較快,人口計劃不足,如常德市鼎城區有10萬人未進入家規劃,但已實現了全區飲水安全全覆蓋,形成了約3800萬元的資金缺口。鞏固提升工程資金需求量大,但籌資難度加大。市縣需籌措的建設資金缺口較大,其中貧困縣“十三五”規劃解決人口需投資56.86億元,而實際需求是規劃人口的兩倍,省補助資金落實15.51億元,這一缺口需要地方解決。但化解債務風險背景下,銀行中貸款、PPP融資等難度加大,地方籌措資金難。
(二)供水保障能力還存在不足
一是水質安全風險大。根據近年來衛生部門檢測結果,在放寬檢測指標的情況下,全省農村供水的水質合格率仍然偏低,2018年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質合格率為67.11%,與2020年目標還有較大差距,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幾個方面。水源保護地劃定滯后。縣以上千噸萬人水源地劃定雖已完成,但是千人以上和鄉鎮一千噸萬人水源保護地劃定滯后。水源水質不穩定。地下水水源方面,洞庭湖區域地下水普遍鐵錳超標嚴重、部分氨氮超標,加藥處理不及時易造成水質不達標;地表水水源大部分采用水庫水,部分水庫在枯水季節水質惡化,但水廠在處理能力不足的情況下依然被迫供水。散小工程處理能力欠缺。部分水廠管理、工作人員普遍技能素質低,消毒凈化處理操作不規范;部分水廠缺乏有效的消毒設備、凈水設施,20噸以下飲水工程基本沒有配備凈化設施。水質檢測還存在不足。目前仍有部分千噸萬人規模以上水廠未按規定建立水質化驗室,規模以下水廠自檢設備和人員更加缺乏;機構檢測一般采取縣水質檢測機構月巡檢、衛生計生部門季抽檢的方式,難以對水質穩定達標形成保障。
二是水量難以保障。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因為農村居民用水高峰集中、水源地水量變化、工程設計標準偏低等影響供水能力相對不足。水源地水量不穩定。部分地下水水源隨著飲水工程運行,水位下降嚴重,嚴重影響供水能力,有些甚不能正常供水。水庫和山丘區泉水作為水源受天氣影響較大,在旱季供水能力降低比較嚴重,部分小型水庫受降水量較少端天氣的影響甚斷水,如漢壽縣白家鋪集中供水廠,出現過連續128天沒有供飲用水的情況。供水設計標準和增壓能力偏低。目前我省早期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大部分按照人均每天用水定額60-80升的標準進行設計,后提高到100升左右,但對比城市供水150升每人每天的標準明顯偏低,隨著農村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用水量明顯增大,原有水量標準已不能滿足居民用水需要。部分水廠采取重力供水,未采取加壓措施,因地勢產生的供水不均現象嚴重。
(三)多數農村安全飲水工程還難以實現良性運行
一是運營管理水平偏低。全省已建成的農村安全飲水工程的運營形式有縣門管理、鄉鎮管理、村組集體管理、承包管理、買斷經營和自建自管等,其中非化經營管理占90%以上,這些工程缺少懂業務的運行管理人員,多數從業人員未經過正規培訓,技術人員不足10%,技能差,管理水平偏低。
二是運行成本高,收益難以保障。我省農村安全飲水工程普遍未實現盈利,2018年6月調研數據顯示,我省貧困地區水廠僅2.4%實現了盈利。先是電費成本高。我省農村安全飲水工程用電執行的是農村居民生活電價,抽水電費成為運行成本中比較大的一項支出,調研中規模水廠電費成本占總成本比重20%左右,單村水廠在40%以上,二次能耗規模水廠35%以上。其次是收費難,收費成本高。農村地區水表普遍采用機械表,水費收取方式以上門收取為主,水費回收率低,2018年全省約為60%。抄收費用在水廠成本中占比較大,如漢壽江東湖水廠2018年占比約14%。再次是維護費用高。目前大部分水廠的經營狀態決定難以從水費中提取維修和養護費用,多數縣財政未落實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維修養護資金,隨著設備老化,維護費用逐年增多,資金不足制約了工程的良性運行。
三是水廠超負荷運行和運行不足現象同時存在。一方面是工程效益未充分發揮。部分地區尤其是貧困地區由于大量農村居民進城務工,且農村居民用水觀念尚未*轉變,仍更愿意用自來水以外的其他方式取水,導致實際供水人口較設計值偏低。另一方面是水廠“小馬拉大車”現象嚴重。一些地區由于居民用水需求較高,原有水廠設計供水量已經不能滿足需求,為保障供水,只能采取超負荷運行的方式,尤其節假日高峰期,這一現象更加普遍。
(四)管理力量薄弱,工程設施保護難
一是缺乏管理人員和管理機構。雖然大部分縣建立了農村供水工程管理機構,但仍有少部分縣還未建立縣農村供水專管機構,管理體制和營運機制尚未健全。有些縣設立了鄉鎮供水工程管理站,但由于受編制制約,工作人員一般只有2到3人,要實現對幾十個供水工程、幾十萬用戶的管理,難度非常大。
二是工程設施破壞現象時有發生。農村供水點多線長面廣,管網覆蓋范圍大,工程保護難度大,且遭到破壞不易察覺。現有管網大多沿公路、渠道埋設,在農村建房、農機作業、溝渠清淤等生產建設過程中易受到破壞。此外,鄉村公路“窄改寬”建設,沿線的供水管網損壞較多,還有部分管網因公路改寬被埋入路中,后期損壞后無法及時發現,且搶修難度大。干旱季節農村群擅自破壞管網進行灌溉、偷水養殖的事件屢禁不止,私接水管、改接水表等避交水費現象大量存在,且缺乏有效的法律手段進行處理。
湖南省農村安全飲水存在的問題/農村飲水消毒設備廠家?三、滿足群需求,實現湖南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可持續發展建議
(一)科學推進飲水工程“三化”發展
堅持城鄉供水一體化大方向,以規模化供水為主體,管理化為主流,努力提升農村供水發展再上新臺階。一是分類推進規模化發展。對現有的大型地表水廠,重點進行鞏固提升,提高水廠的供水能力和覆蓋面積;對中小型集中供水工程采取并網為主的方式進行改造,對不具備并網條件的單村供水工程,進行配套改造;充分利用城鎮自來水廠、現有規模較大農村水廠的富余供水能力,延伸供水管網。二是創新運營模式。加快農村供水基礎設施產權制度改革,積創新工程運行管理模式,落實化管理機構,繼續推進以縣為單位建立管理服務機構,鼓勵建立供水戶協會、公私合營建立股份制公司以及購買服務等新的工程運行管理形式。三是分步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優先面積較小、當前自來水覆蓋率偏低的縣(市、區),借鑒“武岡模式”,以“BOT+ROT”的PPP融資方式,推進整縣市區城鄉供水一體化;其他地區可采取城鎮自來水廠對農村自來水廠供水的方式逐步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四是提高設計標準,推進現有管網改造。按照城鄉一體要求,以城市人均日供水標準對現有農村地區供水管網進行逐步改造,對新建安全飲水工程按城市供水標準進行設計。
(二)加強工程建設改造的資金支持力度
通過爭取家資金、加強獎補支持、鼓勵融資等多種方式,保障鞏固提升工程資金需求,緩解基層資金壓力。一是積爭取預算內投資。對于已經解決但沒有納入家建設規劃的人口,積爭取納入預算,或爭取以獎代補的方式進行扶持;爭取提高貧困地區飲水安全工程的補助標準。二是調整獎補政策。建議以工程量作為獎補標準的依據;按照工程建設成本,適當提高補助標準;按照有利于推進“三化”的原則,將獎勵資金范圍擴大到推進“三化”項目建設任務完成較好的縣市區。三是加大PPP模式支持力度。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PPP項目尤其是城鄉一體化項目在行政審批方面開辟綠色通道。鼓勵市縣采取“存量TOT+新建項目BOT”“BOT+ROT”等PPP模式推動本地區飲水安全工程建設。
(三)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
實現運行,需要從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市場和民生特性出發,使成本降低、運營科學,使經營者能夠盈利。一是加強信息化建設。以縣為單位建立農村飲水安全信息化管理體系,引入供水管網系統、智能水表、在線水質監測設備等,分批次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進行信息化改造,提升企業對水量、水質實時監測調整的能力和收費收取能力。二是降低工程用電電價。借鑒山西、重慶等地經驗,加強物價部門與電力部門的協調,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電價按農業排灌電價收取,根據取水方式采取不同標準。三是適當進行水價補貼。各地方可利用財政預算、非稅收入、城市供水受益等渠道多方籌措資金,對水價達不到成本水平的工程給予必要的成本補貼,重點支持貧困地區,確保工程運行與合理收益。四是建立維修養護基金。建議省財政將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維修養護資金納入財政補助范圍,引導縣以財政補貼和水費提留作為來源建立維修養護基金,對日常維修養護進行支持。
(四)著力提升農村飲用水水質
一是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加強門和部門合作,加快完成千噸萬人和千人以上規模農村供水工程水源水源保護區(范圍)的劃定工作。各職責部門和地方嚴格按照《湖南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要求開展飲用水水源日常管理工作。二是提升水廠處理能力。推進中小型水廠的標準化建設和改造,督促水廠完善凈化、加藥、消毒、檢測等水處理設施,對水廠負責人、凈水工和水質檢驗工等關鍵崗位人員定期開展技術培訓,做到特殊崗位持證上崗。三是完善農村飲水水質檢測、監測體系。完善水廠自檢、市縣農村飲水水質檢測中心巡檢和各衛生部門監測三位一體的水質保障體系,建立農村飲用水水質檢測專項資金,用于提升水質日常監測能力和水廠自檢能力。
(五)提升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和設施保護能力
一是提升管理力量。完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和水質檢測與監測機構,聘用技術人員,并納入財政供養,增加基層管理力量,并逐步實現農村供水管理化。二是建立和完善農村飲水安全法律法規。建議盡快出臺《湖南省農村供水條例》,從法律層面規范和保護農村供水事業健康持續發展,明確農村飲水安全的法律性質、法律地位和法律責任,確保農村飲水安全工作在水源安全、制水安全、供水安全、設備管網安全等方面有法可依,并理順管理體制,明確管理責任。三是減少農村基建對工程設施的破壞。加強交通、水利、自然資源等部門的協調,促進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與其他工程對接和協調,在農田水利設施建設、農村公路建設等建設中綜合考慮供水管網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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