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給式空氣呼吸器用于對在有毒有害氣體、缺氧等非正常場所作業的人員提供呼吸保護,以使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由5大部件組成:氣瓶總成、減壓器總成、供氣閥總成、面罩總成和背托總成。使用時,氣瓶中高壓壓縮空氣經高壓減壓閥降為中壓,然后通過供氣閥進入*,供使用者呼吸,*不依賴環境中的空氣;同時,無論呼吸量如何,面罩內始終保持輕微的正壓,這樣可阻止外部空氣的進入,確保使用者的安全。低氣壓時,報警器會發出聲音報警,提醒使用者及時撤離危險區域。
自給式空氣呼吸器使用注意事項說明:
1、鋁內膽碳纖維全纏繞復合氣 瓶(以下簡稱氣瓶)充裝、 運輸、儲存及使用等應符合《氣瓶安全監察規程》; 用于正壓式消防空氣呼吸器時應符合GA 124-2004《正壓式消防空氣呼吸器》的規定。氣瓶設計壽命為15年。
2、氣瓶充裝壓力禁止超過氣瓶標簽標注工作壓力(基準溫度20℃)
3、保持瓶口螺紋和氣瓶內部干燥,氣瓶的瓶閥嚴禁油脂沾染上。
4、禁止充裝或部分充裝任何氣瓶標簽上未注明的氣體。
5、禁止移除、模糊或改變氣瓶制造商的標簽或標志。
6、禁止將氣瓶*放氣(保留0.1 MPa),除非卸下閥門。
7、禁止對超過復檢周期的氣瓶進行充氣,氣瓶檢驗周期為3年,檢驗應由經批準有檢測資格的檢測單位執行。氣瓶在使用過程中,發現有嚴重腐蝕、損傷或對其安全性有懷疑時,應提前進行檢驗。經受碰撞、火燒或其它破壞的氣瓶應停止使用,并按有關標準、規范進行檢測。
8、禁止人工加熱氣瓶。
9、發現纖維斷裂、損傷或明顯劃痕,不應充裝。
10、禁止充裝漏氣氣瓶。
空氣瓶的充氣方法及注意事項:
1、關閉瓶頭閥,將空氣瓶組件從背具上卸下來。
2、將氣瓶組連接在空氣壓縮機的輸出接口上。注意目檢空氣瓶的凈水壓日期、有無深的刻痕、切口及瓶頭閥有無損傷,如發現損傷,應及時修理,測試合格后才能使用。
3、打開瓶頭閥旋鈕,按下空氣壓縮機電源開關充氣至30 Mpa。
4、待空氣瓶自然冷卻后再充氣至30 Mpa。注意不要對氣瓶組過分加壓。
5、關閉瓶頭閥,放空充氣管路的剩余空氣,然后從充氣裝置上取下氣瓶組。
6、將氣瓶組裝到背具上或另外存放備用。
自給式空氣呼吸器在延續前一代空呼的安全性能前提下,巧妙結合中國人體工程學設計,大程度提供佩戴舒適性和使用靈活性,新增旁通功能,更為身處危險環境的工作人員提供多一倍的安全防護。產品廣泛應用于石油、化工、冶金、電力、船舶、運輸、礦業、醫療等諸多行業和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