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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標準】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環境質量,推動企事業單位污染防治措施升級改造和技術進步,生態環境部現批準《印刷工業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并予發布。
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等法律,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環境質量,推動印刷工業污染防治技術進步,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提出了印刷工業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和噪聲污染防治可行技術。
本標準引用的文件有GB 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12348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4554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6297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8597 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9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 37822 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50016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Z 1 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 2.1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化學有害因素;GB/T 4754—2017 國民經濟行業分類;HJ 944 排污單位環境管理臺賬及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技術規范 總則(試行);HJ 2026 吸附法工業有機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 2027 催化燃燒法工業有機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范;AQ 4273 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用除塵系統安全技術規范;《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 第5號);《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安部令 第39號)。
本標準可作為印刷工業企業或生產設施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制修訂、排污許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術選擇的參考。
本標準實施后,會有更多的企業選擇在原輔材料、設備或工藝革新上進行調整。對于出版物印刷企業,其源頭、設備或工藝革新技術目前已經有較成熟的技術可以選擇;對于包裝印刷企業,無溶劑復合、共擠出復合等技術的推廣應用,水性油墨、水性膠黏劑等原輔材料的逐步替代,以及末端治理工藝的升級改造,均會減少污染物的產生及排放,帶來顯著的環境效益。(更多詳情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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