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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標準】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指導和規范含涂裝工序工業排污單位自行監測工作,生態環境部制定了《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涂裝》(HJ1086-2020)環境保護標準,現批準發布。
本標準為發布。本標準由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監測司、法規與標準司提出并組織制訂。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機械工業第四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生態環境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河南省環境監測中心。
本標準生態環境部2020年01月06日批準。本標準自2020年04月01日起實施。
本標準規定了含涂裝工序工業排污單位自行監測的一般要求、監測方案制定、信息記錄和報告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本標準內容引用的文件有GB 12348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T 22124.1 面向裝備制造業產品全生命周期工藝知識 第 1 部分:通用制造工藝分類、HJ 194 環境空氣質量手工監測技術規范、HJ 442 近岸海域環境監測規范、HJ 664 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位布設技術規范(試行)、HJ 819 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總則、HJ 820 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火力發電及鍋爐、HJ 964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土壤環境(試行)、HJ/T 55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HJ/T 164 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T 166 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8〕22號)、《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涂裝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21號)、《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管理規定(試行)》(環辦監測〔2017〕86 號)。
本標準適用于含涂裝工序工業排污單位在生產運行階段對其排放的水、氣污染物,噪聲以及對周邊環境質量影響開展自行監測。
本標準不適用于《面向裝備制造業產品全生命周期工藝知識 第 1 部分:通用制造工藝分類》(GB/T 22124.1)界定的熱噴涂工序,其自行監測參考《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總則》(HJ 819) 或其他行業指南。
排污單位自備火力發電機組(廠)、配套鍋爐的自行監測要求按照《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火力發電及鍋爐》(HJ 820)執行。(詳情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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